无业男子靠给人“介绍工作”诈骗700余万元,一审被判15年

一无业男子以帮忙介绍工作、办理经济适用房、办理医师资格证等由头,6年间实施诈骗19起,骗取700余万钱财。近日,陕西省定边县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案件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赵某为辽宁省铁岭市人,大学文化,无业,2014年到2020年间,陆续以介绍工作的由头实施了19起诈骗。他打包票可以安排工作的单位包括西安地铁、陕西信合、中国银行、航天六院、华能集团公司等。此外,他还曾以帮忙办理西安交通大学名额、办理经济适用房、办理医师资格证等由头进行诈骗。

 

其中谋取数额最大的一桩诈骗发生在2018年底至2020年7月份之间,赵某自称认识西安市地铁站某主任,可以帮中间人段某介绍的23名求职者安排西安市地铁站工作,先后以各种理由从段某处骗取2533270元,后退还103000元,余2430270元未退。

 

6年间,被告人赵某某共实施诈骗19起,诈骗总额7111510元,退还2331394元,未退4780116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故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责令被告人赵某某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4780116元。(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