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急需用钱又贷不了款,恰好有人告诉你,用银行卡刷流水可贷款,但需要你提供你的银行卡及密码,请注意这种情况可能是有人想利用你的银行卡进行“跑分”及洗钱犯罪。一不小心,你将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7月5日,大化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和2024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为办理贷款,先后两次将自已名下的三张银行卡及手机卡、支付密码等一并提供给陌生人使用帮忙刷流水。李某所提供的银行账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进行了支付、结算,帮助金额达328万余元,这些钱中被害人被骗金额为122万余元。
2024年2月26 日,李某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到案后其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赔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5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将其银行卡交付他人使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如实供述其基本犯罪事实,且退赔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主动缴纳罚金,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态度,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提醒:
网上“刷流水”贷款不可信!
我们的个人银行卡一旦到了犯罪分子手中
会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
不仅无法实现个人贷款的目的,
而且有可能会将自己置于犯罪的边缘。
请大家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以及
配套使用的手机卡、支付密码,
如有遗失或泄露,尽快挂失补办并修改密码,
为自己的信息安全负责,
也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尽一份力。(来源:大化法院)
电话:023-88798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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