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手机口”诈骗,躺着挣钱?长顺法院判了

近日,三男子合谋利用“手机口”进行诈骗,帮助境外人员拨打诈骗电话。2023年10月,他们通过联系他人获取电话卡,并架设手机拨打诈骗电话。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是怎么回事。

基本案情

被告人周某海、蒋某与龙某金为朋友关系。2023年10月三人商量通过“手机口”赚取非法收入,即将两台手机连接,其中一台手机插入电话卡,另一台作为语音端,帮助境外人员拨打诈骗电话,之后周某海联系朋友李某鑫提供电话卡,李某鑫则联系朋友李某提供电话卡。期间周某海、蒋某与龙某金还轮流外出为他人办理其他事宜,2023年10月 22日、23日,周某海外出期间,蒋某驾车与龙某金到长顺县白云山镇,通过李某鑫联系李某提供了多张电话卡来使用。

李某在得知其提供的电话卡被用于诈骗,为非法获利,仍然继续向龙某金等人提供电话卡。周某海外出回来后,换由蒋某外出为他人办理事宜,周某海和龙某金则继续在长顺县进行“手机口”操作。经查实有四名被害人因周某海等人的行为被骗,损失超过四十万元。

裁决结果

长顺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蒋某、李某与周某海三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并判处相应罚金,同时没收犯罪所得,龙某金因其他事由被另案处理。

法官提醒

出售电话卡以助长电信诈骗犯罪,不仅违反法律法规,更是对社会责任的漠视。每一张被用于非法活动的电话卡,都可能导致无辜群众遭受巨大损失。请珍视自己的行为,勿成为诈骗的帮凶。(来源:长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