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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德普法丨公司对员工进行临时调岗有何要求?员工不同意是否可以辞退?

A公司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欲对B员工的岗位进行临时性调动,但因不知该类型的调岗需要满足哪些要求,以及在符合临时调岗要求的情形下,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时,公司是否可以辞退B员工?遂咨询到我司,希望给予合规建议。

法律分析及建议

关于调整劳动者具体工作岗位,存在两种典型情形。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后,进行调岗;二是用人单位单方对劳动者具体工作岗位进行调整。一般认为,基于劳动关系的人身依附性基本法理及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应认可用人单位享有调整劳动者具体工作岗位的自主用工权。但用人单位必须合法、合理行使调岗权利,否则便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需指出的是,应注意区分“调岗”与“临时性调动”。后者通常为用人单位临时迫切需要,而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本职工作相关或不相关的其他生产任务。如用人单位临时指派劳动者从事本职工作相关的生产任务的,劳动者应予配合。但如用人单位临时指派劳动者从事本职工作不相关的生产任务,且用人单位并未就此给予劳动者指导、帮助的,劳动者亦有权拒绝。

大部分人认为,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临时调岗需要员工同意。其实该理解是不完全正确且具有片面性。公司本身就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对员工工作地点的轻微调整属于临时性调动,并非实质性调岗,不属于需要双方协议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员工应当予以配合公司的用工管理。但公司临时调动员工岗位要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临时调动通知清楚说明情况。公司在调岗时明确告知员工抽调至新岗位后的具体工作安排、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长、薪资待遇(调整前后应基本相当)以及抽调期限,以及调岗后的工作强度等劳动条件进行合理说明。若什么都没有说明,员工将有权拒绝临时调岗。对于该通知,如员工有疑问,公司应对员工疑问进行明确解答。在该通知发布前,尽可能提前和员工沟通。

2)调岗不得变更员工的用工主体。即临时调岗期间,员工仍受原公司的管理、用工安排、由原公司发放工资、交社保,不能由其他公司来发放。

3)平级调动,工作地点不能对员工有较大影响。调动到的工作岗位要和原来一样或者是更好,工资福利不变,同时工作地点不能太远。

4)公司有规定或者劳动合同有约定。比如公司岗位轮换制度有规定,需要员工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岗位轮换。临时性借调要具备临时性,不能是长期的,如果是长期,则需要经过员工同意。

故用人单位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满足前述四个要求并遵循《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对员工岗位进行临时性调整,这种调整并非针对某一个员工,而是可以适用于该岗位的全体员工。除此之外,即使是临时性调岗也需尽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得强迫,如员工有正当理由可以拒绝(如调岗带有危害性、歧视性、针对性、侮辱性、惩罚性),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辞退劳动者;如劳动合同确实对临时性调岗有约定,而单位的安排也满足临时性调岗的需求,则劳动者多次拒绝服从安排,可以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对其予以辞退处理。



法条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一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2项,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虽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二,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有关事项时,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或该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超过六个月),调整其工作岗位,变更劳动合同中相关内容。